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诈骗2万元能判几年,一男子诈骗2万余元获刑一年多

家住嘉定的王女士为了让孩子上更好的学校,找了号称有“门路”的费某帮忙,试图花费数万元疏通关系,却没想到“竹篮打水一场空”,不仅耽误了孩子上学,自己也陷入了费某诈骗的圈套。

去年7月,王女士听说同事费某有“门路”,可以解决孩子的择校问题,于是,王女士找到费某。费某表示,他的朋友沈某是某幼儿园的内部人员,有渠道可以帮忙,但是需要1万元疏通关系。为了让孩子进入心仪的学校,她将钱转给了费某。


数日后,费某再次找到王女士,称对方提出还要1万元,求学心切的王女士没有多想,又按照费某的要求将钱转给了“沈某”。然而,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。一个月后,费某再次以同样的理由向王女士要8000元“打点费”,眼看开学在即,无奈的王女士只能再次向“沈某”转钱。



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,孩子上学的事却迟迟不见结果,这时,王女士才对“沈某”的身份产生质疑,她多次要求费某退钱,但费某找各种借口敷衍。最终,王女士向公安机关报了案。



费某到案后,如实交代自己其实并没有“门路”,而他口中的好友“沈某”,其实是他编造出的身份。“他通过两个手机号分别注册了微信,通过操控两个微信号分饰两角,伪造两人聊天记录博取王女士的信任从而骗取钱款,拿到钱款后挥霍一空。”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朱丹说。


近日,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被告人费某提起公诉,经人民法院判决,判处被告人费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、罚金60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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